我想有個家 - 陳瓊花     

【現身賭未來】

2010年,「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」的育華再度拜訪瓊花家,醞釀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想邀請瓊花出席、現身說法。

黃大哥開門見山的直話直說:「育華姐,立委沒效啦,開記者會沒效啦,多謝你們啦,我知道妳們很好心,我是感覺沒效啦,這個政府有錢辦生,沒錢辦死啦!」

 

育華繼續努力說明著白刷刷的想法及行動,試圖表達一種與政府長期作戰的準備。黃大哥聽了,換一種方式回應:「育華姐,你咁宰樣思念故鄉的痛苦?她沒辦法回去,想家想媽媽,半夜哭得像牛在嚎一樣,你看她手腕上一痕一痕的疤怎麼來的?」

 

黃大哥講到這裡,瓊花突然沉默,不由自主想把手臂藏起來。

 

瓊花隨即主動一轉話鋒,化解凝重。拿出女兒自力救濟,曾寫給馬總統夫人周美青的一封信,文情並茂,但石沉大海。

雪上加霜的是,瓊花因子宮肌瘤異常出血,身體不適,因無健保,自費就醫,含門診、檢查、拿藥等,一次就醫花上幾千元,嚇得瓊花不敢再去,只好購買地下電台促銷的高價成藥自行服用,暗自祈求菩薩化解腫瘤。

日常生活裡的考驗這樣多,瓊花仍不氣餒,不放棄任何機會,聽完育華說明「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」的組成、以及其他黑戶媽媽辛苦的處境,即使先生在旁感慨任何行動都無效,擔憂記者會曝光之後連累雇主以致於丟了飯碗,委婉地勸阻瓊花,瓊花仍堅定地說:「我去,這是我的難題,我不去,誰去?」

2010年4月13日記者會當天,瓊花仍一大早六點多先到銀行拖地、打掃,七點鐘與國際家協的煒璿會合共搭計程車奔往高鐵左營站,七點半上車、九點抵達台北車站,瓊花為了兼顧勞動與行動,緊湊的行程恰恰在九點半記者會前從高雄趕到台北會場,戴好事先準備的帽子與口罩,像個蒙面勞動的村婦。黑戶家庭與聲援的朋友們、各方媒體記者,已擠滿了會議室。遠道而來的瓊花看到這個陣仗很受鼓舞,感覺到自己並不孤單,不是這個島上唯一面臨這樣難題的人。

首先發言的是妻子來自薩爾瓦多的魏先生,他細說妻子母國證件遭到為難,無法取得居留證,頻頻出入國境之苦,這些年金錢、精力與家人關係耗損殆盡,家,就快散了,人,就快撐不住了,他苦笑著控訴:「政府不是為人民而存在的嗎?」

 

瓊花作為第二位發言的黑戶代表,聲音顫抖,仍努力把準備好的講稿說清楚。

 

接著,內政部戶政司、移民署等官員一一回應,卻說些不著邊際、似有似無的官場話,完全沒有具體對應的解決方案,讓人越聽越生氣、越聽越著急。育華忍不住用力抓起瓊花的手腕,大聲對著媒體記者說:「你們看她手腕上一痕一痕的疤怎麼來的?這就是黑戶媽媽思念故鄉、不能回家的痛苦!」

 

瓊花被育華突如其來的動作嚇到,奮力想掙脫手腕,一時難堪激動哭泣起來。媒體記者的攝影機、照相機一瞬間嗜血般圍攏聚焦過來。

 

第二天中國時報以斗大的標題:「黑戶媽媽辛酸淚,合法身分難上難」,詳細報導黑戶家庭艱難孤立的社會處境。黑戶家庭難以言說的壓迫感,終於透過瓊花自傷累累的手臂,讓社會看見黑戶艱苦的搏鬥。

 

記者會末了,內政部提出了有條件的專案解決方案 ,但是,瓊花的護照早已逾期,並不符合專案的條件。接下來,沒路找路,白刷刷發動抗爭、赴官署協調、舉辦論壇,雖然必須調班、請假,瓊花仍每邀必到。

移民署表示,瓊花必須重新取得馬來西亞護照。當她轉赴馬來西亞駐台北辦事處申請,得到的回應卻是沒有辦法發護照給瓊花,她必須親自返回馬來西亞才能辦理身分證及新護照,馬辦表示可以發一份臨時的旅行文件讓她入境馬來西亞,卻無法保證瓊華回去之後,是否能順利取得證件,再回到台灣。

路走到這裡,又再度卡關,瓊花之所以希望在台居留身分能就地合法,一來是返回馬來西亞辦證所耗費的時間、金錢難以估算,二來是瓊華非常擔憂馬國政府對華人的不友善,可能會讓她回去後被懲罰而無法重返台灣,那麼這個瓊花拚命撐住的家不就要散了嗎?這個風險太大,瓊華考慮再三,覺得實在不能夠回去這一趟。

 

白刷刷的工作者陪同瓊花往返馬來西亞駐台北辦事處與移民署,陳情、協商數次未果,瓊花像掉落在國與國縫隙之間的人球,台、馬政府都無法允諾瓊花重返台灣。久久等不到移民署的回應,白刷刷與黑戶家庭們決定前往移民署舉牌抗議,再次召開記者會。行動前一晚,移民署何榮村副署長來電,允諾專案給予黑戶居留證,隔日立即在移民署召開會議對談,歷經一場艱險的攻防對話,移民署官員白紙黑字寫下電話裏的承諾,於是,瓊花終於拿到居留許可。

 

那個曾經搖手、搖頭對育華說:「沒效啦!沒效啦!」的黃大哥,後來變成白刷刷的好朋友。有時路過辦公室,隨興帶幾條熱番薯,或幾杯冰紅茶探望,荔枝棗子蓮霧盛產時,也不忘帶一箱來分享。瓊花則還是那個從早忙到晚的勇猛媽媽,但拿到居留證後,瓊花領到相對合理的薪資,也有勞健保了。這些年為了取得身分,四處奔波、散盡千金,手頭是沒有甚麼積蓄的,瓊華盤算著接下來要慢慢開始存錢了,也許等寶娟他們都上大學,就可以返鄉辦證了。

註:記者會後,內政部提出了「已在台生子且預期停居留無法取得合法身分外籍(大陸)及其他吳正居留個案處理方式事宜」,符合以下三項條件:1.有效期內護照2.有合法婚姻登記3.有未成年子女者,得以專案發給居留證。